這次真的比問妖怪問題持續的時間蠻久的!

  得到滿清十大酷刑是哪十大?的解答後,

  隔天,我帶著好東西要跟好朋友分享的心情跟我的麻吉說我得到的答案,

  其中當我說到凌遲這個刑罰時,

  還記得是怎麼用的嗎?我再重述這個吧!

四、凌遲

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,稱為「醢」,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,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。後來發展更加精細,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,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,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。

據說發展到後來,每次凌遲要由兩個劊子手執行,從腳開始割,一共要割一千刀,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。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,劊子手也要受刑。這是明朝的規定,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瑾,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…

而更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,因為崇禎皇帝中了反間計,誤以為他通敵叛國,判他凌遲處死,行刑前以漁網覆身(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),遊街示眾,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衝上前去,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…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。

  那不是要用刀子慢慢的給人割肉,還規定要割幾刀才可以讓人死,

  要是沒弄完人犯就死了,連劊子手也要受到一樣的刑罰。

  說完後,

  我的麻吉語出驚人似乎還帶點興奮的說道:

  那就割快點阿!

  似乎是蠻有道理的!(才怪!)

  真虧她的反應啊!佩服佩服!

  那時我笑翻了!(雖然這沒什麼好笑的)

  然後,上國文課時,

  這次要上一課叫做指喻

  方孝儒的作品!

  我有認真上課啦!

  但是就是容易不自覺的想到課本上寫到方孝儒最後是被磔(ㄓㄜˊ)死,

  我就一直想到傳說他被腰斬後還可以用手沾血連書字12個半,

  人的生命力真強啊!比蟑螂還強!

  而且國文老師說,方孝儒其實也是史上第一個在到午門前就被處刑的一個人,

  唯一的一個!

  我們班說他寫字很正!(果然是讀書人!)

  他的讀書人精神其實我蠻佩服的!

  雖然讓我記憶深刻的並不是他多厲害,

  而是他是怎麼死的。(那是你只挑有興趣的記憶吧?!)

  總之,人要是殘忍,

  嗚,恐怖、血腥、冷血、無情到了個極點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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